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便利店店面房使用权租赁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期限:二年。
二、标的基本情况:温州市鹿城区仓后街57号温三医院内商业便利店,经营面积、位置以现场踏看为准,可经营副食品、烟酒、礼品、生活用品、办公耗材等零售,但不得在内加工、制作。
三、报名条件:承租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法人(凭营业执照登记承租人)。
四、报名提交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5000元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报名前向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科缴纳,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无息退还);3、服务承诺书。
五、报名时间:
六、报名地点: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九号楼3楼)
联系人员:徐旭杰
联系电话:0577-88225293 88059768
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