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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机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整

作者:药物临床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2/3 15:34:31

鉴于疫情控制需要,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机构办公室将在疫情防控期对日常工作进行调整:

机构办公室每周四对外接待,但须提前预约并进行来访登记,发热或未戴口罩者不予接待。其余工作时间,将通过信息化平台技术,采用远程网上办公,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详细如下:

一、 立项审查

1.申办方将电子立项材料发至将机构邮箱,机构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出回复并通过邮件反馈建议。纸质材料待疫情控制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伦理审查,详见我院官网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专栏。

3.合同讨论与审批,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并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双方合同的签署。

4.未启动的项目推迟启动,具体启动时间由各项目PICRA与机构办主任协商决定。

二、 寄送药品

1. 可以邮寄的药品,机构药房接受以邮寄的形式回收药品及相关记录,但研究者须提前2天将情况上报机构办。机构药房审核邮件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寄送发放药品。

2. 无法邮寄的药品,研究者须提前2天将情况上报机构办。药品管理员与受试者预约,确认个人健康状况符合来中心随访的要求,并嘱咐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到达。

三、 SAE上报

出现SAECRC或研究者直接将SAE报告发至国家药监局、卫健委电子邮箱,传真至省药监局、卫健委,无需通过机构办,并及时将电子邮件及传真回执发至机构邮箱,纸质材料先于专业组科室内保管。

四、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员进行项目质控时,CRA/CRC不必来院在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方式沟通反馈建议,CRA/CRC须事先将相关资料准备完全。

五、 联系方式

机构邮箱:gcpwzsrmyy@163.com

医院官网:http://www.wzsrmyy.com

机构办公室主任及电话:熊建华  13868385131

机构办公室电话:0577-8830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