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认真及时完成该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党委副书记分管信访工作,监察室为综合归口处理部门,党办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为兼职信访干部。
2.分管领导、兼职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该项工作。
3.党委每年专门研究有关信访工作一次,对信访工作进行部署、检查、交流、总结,并有记录。
4.坚持领导协调处理重要或疑难信访案件;对群众集体上访,领导亲自接待。
5.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来访电话,对每次信访及时登记、及时呈批、及时交办,承办人要及时、认真办理,经审理需回复的要及时回复,一般信访一周内处理、特殊信访案件半个月内处理,年末结案率达到98%,,按时结案率达90%。
6.做好信访案件资料归案工作。
7.把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或有关科室,遇重大问题并立即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