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正当、合法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政策和权限给予妥善解决,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工作人员必须文明接待,以礼待人,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依据政策,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待群众一视同仁。
三、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首访负责制。
四、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做到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按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分类和处理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请示制度,重要信访案件一律送主管领导阅批,每季向有关领导汇报信访举报情况,对疑难信访,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和关系重大的重要信访反映,及时请求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