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要求和省市要求,“开展目录内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将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开展情况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院目前在开展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负责人朱张茜,有权限开展医师:朱张茜、冯兢、吴海、潘江华、夏建克、徐琦、董征程、胡逸人、朱建龙、夏爱丹、窦巩昊、童晓春、李幼林、郑巨光
二、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负责人朱淼勇,有权限开展医师:朱淼勇、陈斌斌、夏爱丹
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