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租赁内容:仓后59号店面面积4.20 m2、61号店面面积13.30 m2、63号店面面积13.30 m2、65号店面面积10.80 m2、71号店面面积29.40 m2、73号店面面积15.10 m2”修改为“温州市人民医院仓后59号店面面积约4.2 m2、61号店面面积约12 m2、63号店面面积约12m2、65号店面面积约10.35m2、71号店面面积约20 m2、73号店面面积约10 m2”。
温州人民医院
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