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公开承诺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近期,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医院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就推行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承诺内容: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促进和保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办事实解难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并就落实承诺情况开展定期考评。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承诺,并开展定期考评。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时间跨度可以延伸到明年上半年。
二、统一承诺格式: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设计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材料格式。各支部要把承诺内容、承诺支部和个人信息、党组织审核意见等标注清晰。承诺材料一式二份,党支部承诺书一份报医院党委,一份留存备查;党员承诺书一份交所在党支部,一份个人留存。
三、公开承诺方式:做到“三承诺”,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党支部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可以充分运用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内部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加强监督指导:每季度,基层党组织要对公开承诺事项情况作1次梳理总结,对党员履诺情况作1次点评,督促党员积极落实承诺事项,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要求限期整改。
五、公开承诺时间:
请各支部将公开承诺材料(包括支委会成员的个人公开承诺材料)于
联系电话:88059564
电子邮箱:院内网db@wsy.com
中共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