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是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就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选。
一、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 1项 | 12 |
▲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标处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拥有承运范围(瓯海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2:00-16:30,法定休息日除外)(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竞选)
六、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住院大楼B1702办公室.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住院大楼B1702办公室.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简介;
3、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承运范围(瓯海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 9:30(递交地点同开标地址)
九、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 9:30
十、开标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住院大楼B1721办公室.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住院大楼B1702办公室,联系人:张女士。
十二、联系方式
1、比选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项目咨询):廖先生 0577-88306679
联系人(项目报名):张女士 0577-88306691
2、比选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0577-88059969
温州市人民医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