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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温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总务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6/2/23 14:44: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发改审〔20269 项目代码:2602-330300-04-01-7790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温州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仓后街 30 号总商会大厦-1 层至第 9 层,紧邻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规模:项目托育规模为 4 个托育班 65 个托位。项目改造提升总建筑面积 12687.10 平方米,其中地上改造提升建筑面积10008.55 平方米,地下改造建筑面积 1546.17 平方米、夹层加固建筑面积 1132.38 平方米;外立面改造 6250 平方米,室外场地改造面积 1248 平方米。购置电梯 2 台、餐梯 1 台、变配电及自备电设备 1 项、托育实训设备 42 台/套、托育设备 5 套、早期发展专项设备 83 台/套、母婴生育友好实训设备 2 套、宣教设备 9 套、标识标牌 1 项等。项目总投资 584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284 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配合等相关服务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室)报名或邮箱报名(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5705853800;邮箱:327243936@qq.com)。

6.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https://www.wzsrmyy.com/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0409:30整,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室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77-882252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室

人:陈女士、余女士

联系电话:13736325617、15705853800

监督部门: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号码:0577-88306677

 

2026年0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