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我院获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许可。
产前筛查是通过对妊娠期孕妇抽血化验,结合孕周、体重、年龄等因素,统计分析胎儿罹患唐氏综合症(21-三体)、爱德华综合症(18-三体)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风险。产前筛查可以筛查出60-70%的患儿,对减少出生缺陷患儿,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我院检验科从2007年起就开展了产前筛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年6月6日我院党政联席会同意申报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并设立了产前筛查中心,由妇产科实验室负责该项工作,中心分为管理组、临床组、实验组和超声影像组四个部分。在院领导和医务科等支持下,中心根据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和《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标准》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组织管理、人员配备、设备技术服务、规章制度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布置,建立一个完善、合理、便捷的工作流程。
10月17日产前筛查工作迎来了省产前诊断(筛查)质量控制专家组的现场评审,获得一致好评。产前筛查工作技术专家现场评审在六楼会议室举行,评审专家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宁波妇女儿童医院、湖州妇幼保健院院长和主任组成。会议由市卫生局审批中心处长朱晓勤主持,我院副院长胡建锋致辞并介绍我院产前筛查中心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准备情况。专家组听取了汇报后,进行了实地察看,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专家组的认真评议,最后专家组根据“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认为我院产前筛查在组织管理、业务范围、规章制度、设备情况、人员条件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赵翚院长百忙中抽空来到会场,代表医院对专家组的莅临表示欢迎,对开展产前筛查技术表示肯定和支持。(妇产科实验室 郑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