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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医院废品回收处置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作者:陈志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7/23 14: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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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医院废品回收处置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废品回收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年度回收处置费预算约为4.4万元人民币。现诚挚邀请相关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7月30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废品回收处置服务

二、采购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三、项目简介

院内废品回收处置服务,包括院内回收处置设备、物资、药品外包装纸板和废纸等相关服务。

四、服务期限:1+1,第一年结束时,经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仅续签一次。

五、服务要求

1、回收工作要求全年无休,两院区回收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每个院区配备不少于1个工作人员),在院时长需大于等于医院职工白班时长;

2、每天协助临床科室、药房等拆解药品包装箱,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运行;

3、废品的收集、装车、外运及其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4、受空间限制,医院没有场地堆放废品、停放车辆,中标方需日收日清,不得存放院内;当日临时堆放点要求保证卫生和消防安全,不得私拉电线,不得烧菜做饭,该暂存点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5、特殊情况医院需纸板箱使用时,需积极配合医院工作,不得推脱及收取费用;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临床文件档案及涉及病人隐私的检查报告、单据、影像资料不得回收,发现混入的,及时归还医院;

7、由于废品回收不及时所引发的消防事故或者院感事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并即时解除合同。

8、废品总量请自行估算。

9、中标方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将其他废品及物资运出,如有发现按偷盗论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10、院方将对中标方的服务进行检查、评分,具体方案根据院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

六、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废品回收服务等相关经营许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4、主要服务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

5、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及评标方法

1、请于20257月3017:00前(按照医院工作日受理08:00-13:30,13:30-17:00),将上述材料送至娄桥院区保卫科进行报名,报名后医院组织现场评标(不得低于预算价4.4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时间另行安排。

2、评标方法: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评定表(技术分70分,权值70%,技术分评定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报价并牢固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商务报价表(权值30%,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按要求填写报价并牢固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若非单位法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授权书不需要密封),投标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价函需一式叁份,同时还需携带效期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3、咨询电话:0577-88306900

4、比选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0577-88059969

                                                          

                                                                         卫科

2025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