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生培训管理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由专人负责安排医学生培训工作,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医学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经常了解医学生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医学生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科室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6.学习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