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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学科青年文明号(国家级)
超声医学科科内会诊制度

作者:csk 来源: 发布时间:2025/9/18 11:06:44

1.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科内会诊制度。

2.科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院长和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会诊制度的执行。

3.会诊对象: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4.会诊人员资格: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5.由检查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6.会诊人员:由科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7.会诊时间:除紧急病例外,由科主任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8.会诊记录: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申请会诊,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报告系统上记录。

9.会诊费用:科内会诊不收取费用。